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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25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4-24 [ 公开日期 ] 2020-04-2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对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确定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立军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召集人:李晓法 县政府副县长

徐希武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居国防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颜廷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谢 伟 县发改局局长

吕久鑫 县财政局局长

杜培勇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局长

陈 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坤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可秉 县水利局局长

杨大刚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瑞强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传秋 郯城河道管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可秉同志兼任。

三、主要职责

研究解决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二)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研究保障建设用地、足额落实资金、加快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督导调度等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指导、督促、检查有关乡镇和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制定推进政策,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强督导检查,在确保满足质量、安全和环保的要求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四、议事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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