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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27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公开日期 ] 2020-05-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整合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提高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效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经县政府同意,提出该实施意见。

二、力量构成

主要由政府应急救援、企业应急救援、社会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专家四部分组成。

(一)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包含应急、消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气象、水利、卫生健康、国资、能源、通信等部门单位所属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治安队伍、森林防火消防大队、水利防汛抢险救援大队、城市排涝抢险队、医疗救护队、通讯保障队等应急救援力量。

(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包含电力、铁路、高速公路、能源、冶金、商业、通信运营商等行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各类企业专职救援队、工程机械队、微型消防站等。

(三)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包含具有注册资质的公益救援队、消防志愿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等民间救援组织。

(四)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相关企事业单位技术专家、第三方机构专家等。

三、工作原则

(一)消防力量为主力,专业力量补充。

(二)属地开展救援,分级调动指挥。

(三)科学研判分析,准确提供信息。

四、建设内容

(一)指挥调度机制

(二)日常联勤机制

(三)应急联动机制

五、联动保障

(一)队伍管理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按照原保障渠道对本级应急救援力量予以保障。

(二)交通运输保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通过实行交通管制、开辟应急通道、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公路等措施,为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车辆创造快速通行条件。

(三)物资装备保障。各应急救援力量组建单位应配备专业救援器材,为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

(四)人员待遇保障。有关部门单位要为联动应急救援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体检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在抢险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快推进。2020年6月中旬以前,建成全县作战指挥平台;10月中旬以前,实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大队同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互联互通。

(三)严格督查。不定期对各单位应急值守、信息报送、联动响应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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