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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建立郯城县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63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13 [ 公开日期 ] 2020-07-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我县夜间经济发展,全方位打造郯城夜间经济新亮点,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19〕19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建立郯城县夜间经济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二、人员名单

召集人: 苗运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 吴清华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谢 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新旧动能办主任

成 员: 徐 方 县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盖学贵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徐 雷 县工信局副局长

徐敏杰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乐平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健 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县规划设计院院长

徐勤明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副局长

夏传永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 林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杜清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方梅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商务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郁传信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朱怀安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全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 峰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于福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岳喜军 县体育发展中心副主任

倪敬福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晓超 人民银行郯城支行副行长

刘德海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 洋 郯城街党工委宣传委员

王 建 马头镇党委统战委员、政法委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发改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夜间经济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夜间经济发展;研究解决夜间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督导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工作推进。

四、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等,并抓好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调度督导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负责会议议题记录、汇总、整理及纪要的印发、抄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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