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33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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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3-09 | [ 公开日期 ] | 2021-03-0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无论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进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通过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有了计划,才能对供多少,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符合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闸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对于房价调控方面,合理的土地供应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二、出台依据
主要依据为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三、主要内容
土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我县土地供应计划于每年的3月份左右编制下发。依据省、市编制工作要求,我县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一般不低于前五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不高于前三年年均实际供应量。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2016-2020这五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为2460亩,2018-2020这三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为2505亩,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475亩。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与2020年及以前不同的地方在于,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并列入到土地供应计划中,保障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