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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1-000033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公开日期 ] 2021-04-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守住耕地红线是筑牢粮食安全的根基。疫情以来,许多国家对粮食出口工作收紧,愈加凸显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愈加凸显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重要性、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但仍然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比如,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在高速铁路、国道省道、河渠两侧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等。当前,我县耕地“非农化”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要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重要性,保障我县粮食安全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0〕2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13号)等文件。

三、具体措施

《通知》提出落实“六个严禁”,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同时,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对《通知》下发以后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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