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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kjj/2021-000007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4 [ 公开日期 ] 2021-05-1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出台背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是全县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科技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从近几年整体发展水平看,我县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存量少,在全市总量排名中位居第十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为切实解决我县企业规模小、研发投入不足、缺少核心技术、缺少知识产权,特别是企业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每年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10家,遴选一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三、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了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同时,围绕高企梯次培育工程,重点做好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服务机构支持力度,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加强对县内重点产业的项目支持,建立常态化的调研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四、政策扶持

落实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奖补政策,提高企业创新活力。整合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等方面资金,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的支持,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工作常态化的财政投入机制。依据《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59号)、《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鲁办发〔2018〕37号)相关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3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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