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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fgjj/2021-000009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公开日期 ] 2021-04-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功能和社区管理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根据《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8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改造范围

2005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区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三、创新情况

新老旧小区及小区外相关区域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探索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新不动产登记做法,探索所增加公共建筑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做法。

四、改造重点

改造重点包括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项目,新建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实现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并将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5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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