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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郯城县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1-00002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公开日期 ] 2021-05-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27日印发了《郯城县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实施意见》(郯政办发〔2021〕3号),为便于公众理解,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目前,合法性审查工作已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责任清单,是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今年市里也将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列为重要改革事项予以推进。

二、决策依据

主要制定依据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方案》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上级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等工作,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县乡两级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但总体而言,乡镇层面在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均衡、不规范等问题,比如合法性审查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合法性审查力量比较薄弱、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乡镇(街道)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制约了法治郯城建设整体水平提升。为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水平,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因此,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全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

(二)细化标准要求。围绕进一步明确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审查内容、审查流程五个方面,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确保应审尽审、规范审查。

(三)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快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能力提升,内外结合把控质量,确保合法性审查力量有效发挥作用;明确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责任主体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面审查”工作责任;要强化监督考核,相关部门对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推进,对责任不到位、举措不落实、工作不推进,或者导致乡镇未落实“应审尽审”要求的,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追责。

政策文件: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7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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