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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郯城县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评价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fgj/2021-000034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公开日期 ] 2021-07-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1年7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郯城县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内容,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方案》出台的政策背景、决策依据等相关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项目是经济的载体、发展的关键,加快项目尤其是重大项目建设,对于全县增强发展动力、推动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加快重点工程进度,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印发了《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主要制定依据是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省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郯城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全县重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借鉴了其他地区的相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从起草工作启动以来,县发改局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评价内容及标准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征求各科室意见,局党组扩大会讨论,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吸收其他地方成熟经验做法,形成了《方案》。

四、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六章共十一条,实施评价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针对县级重点项目及省、市重点项目对各乡镇、郯城街道、新村银杏产业开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县对乡镇科学发展考核和年底表彰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的依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评价内容及标准。《方案》中评价内容包括:重点项目数量及开工情况;重点项目总投资;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含“四个一批”项目)管理综合评价情况;省、市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共六项,其中前五项为得分项,共计100分,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最后一项为加分项,按省级、市级重点项目数量计算得分。共建项目按比例计算得分,满分为100分,被评单位加分后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评价依据。评价主要依据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管理法规、省、市、县每年公布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根据被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考核打分,各单位应按时、按规准确报送相关材料,否则将会影响考核指标得分。

(三)评价形式。主要有月度评价和年终评价,月度评价主要评价信息报送情况,年终评价则是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8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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