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41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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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9-01 | [ 公开日期 ] | 2021-09-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1年9月1日,县政府印发了《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全县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全国“两会”对“十四五”时期和今年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作了安排部署。今年我省将在新旧动能转换“三年初见成效”基础上向着“五年取得突破”扎实迈进,在这样一个重要时间节点上,做好经济社会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基于此,县委、县政府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着眼对标先进县,加大制度供给,发挥政策效能,逐项对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中有关指标和新部署的重点任务,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前期认真调研、深入研究,谋划推出了《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全县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主要制定依据是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中有关指标和新部署的重点任务、《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全市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
该《若干措施》共4部分、32项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部分:依据省、市新增和调整部分指标,我县相关指标新增和调整情况,共涉及4项。
2、第二部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新增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共涉及22项。
3、第三部分:国家2021年计划报告新增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共涉及3项。
4、第四部分:国家2021年预算报告新增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共涉及3项。
四、施行日期
该文件的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政策文件: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8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