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1-000020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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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9-17 | [ 公开日期 ] | 2021-09-1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经县政府研究并经县委同意决定,《郯城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郯政办字〔2021〕61号)已于2021年9月16日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2021年则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郯城县加速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规定,我县继续深入推行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了《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依据及目的
主要依据有: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郯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主要目的为:贯彻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主要内容
《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纳入12项事项,目录采用“清单”式列举决策事项,主要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年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文化旅游景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等方面,纳入《目录》的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会议审议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落实。
政策文件: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7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