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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三个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1-000022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3 [ 公开日期 ] 2021-11-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2021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三个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号),部署了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的改革方案,明确了这三个领域市与县区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同时要求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尽快推进县区以下改革,将改革提上日程。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里划分的方案,县财政局研究起草了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三个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意见。经过听取多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本方案,确保了改革文件的可行性和规范性,使方案真正适合我县县情。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就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三个领域分别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方案,各领域特点不同,改革方案也就大不相同,但三个实施方案都明确了相同的三项措施。

(一)在应急救援领域,《方案》共明确了14项财政事权,其中县级财政事权6项,主要涉及县级及以上应急制度确立、应急中心运作和维护、应急知识宣传等;县与乡镇共同财政事权3项,主要涉及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需要协同处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乡镇财政事权5项,主要涉及乡镇级进行的应急评估、管理、教育、宣传等。

(二)在自然资源领域,《方案》共明确了16项财政事权,其中县级财政事权15项,涉及监测、测绘、确权、管理等重要方面,占据了此领域绝大部分事权,这是由自然资源领域人力、物力支出责任大的特性决定的。乡镇财政事权仅一项,即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

(三)在生态环境领域,《方案》共明确了8项财政事权,且8项均为县级财政事权,没有乡镇财政事项,这是由于生态环境管理投入高、整体性强,需要县级统一安排部署制度制定及执法等。

(四)关于配套措施,三个领域拥有不同的改革方案,但拥有相同的三项措施,这也显示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支出责任、协同推进改革在此次改革重的重要性,各级各部门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意识,共同推进全县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7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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