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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郯城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22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6-14 [ 公开日期 ] 2023-06-1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正式施行,第七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法律及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郯城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郯城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征求了33个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对反馈的合理意见予以采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郯城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出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郯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郯城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九部分。

一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和处置原则,其中疫苗安全事件分为4个级别,分别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

二是组织体系,明确应急指挥实行县、镇两级分级负责,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的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危害控制等7个工作组,各乡镇政府参照县级建立本级组织指挥体系。

三是信息报告,明确了疫苗安全的监测、预警、报告和事件评估的有关信息来源、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疑似疫苗安全事件发生后,要进行初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范围和程度、先期处置情况、接报途径等;事件处置过程中,要进行续报,主要包括:事件进展、调查处置情况、舆情研判、原因分析等;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主要报告事件定性、应对情况、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

四是分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疫苗安全事件发生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响应,一般疫苗安全事件发生后,执行Ⅳ级响应,具体的响应措施有报告情况、通报进展、医疗救治、现场处置、紧急控制、抽样送检、研判原因、发布警示、引导舆论、亲属安抚等。

五是风险沟通,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访谈、书面采访等方式,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谣言传播。

六是后期处置,包括全面评估事件基本情况,总结处置过程,开展慰问、医疗救治、赔偿等善后工作。

七是保障措施,明确了信息、人员及技术、物资和经费保障措施。

八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演练、评估与修订等进行了说明。

九是附则,确定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四、出台意义

此《预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县疫苗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的疫苗安全事件处置机制更加完善,防范和应对疫苗安全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90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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