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13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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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7-06 | [ 公开日期 ] | 2024-07-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部署要求,推进“一件事”服务场景集约化、便利化、高效化,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部署了13个“一件事”改革任务,提出了2024年和2027年目标任务,对“高效办成一件事”作出系统性、整体性部署。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4〕4号),进一步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细化、拓展工作。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号)。国发〔2024〕3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行动方案》起草单位,对照国家和省、市方案要求,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对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形成了《行动方案》初稿,广泛征求有关县直部门单位意见,按程序完成了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工作,并于7月6日由郯城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二、起草过程
国发〔2024〕3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行动方案》起草单位,对照国家和省、市方案要求,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对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形成了《行动方案》初稿,广泛征求有关县直部门单位意见,按程序完成了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工作,并于XX月XX日由郯城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三、与上级文件差异
《行动方案》与上级文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具体任务差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号)文件包含了全部第一批一件事内容。并分配给了郯城县7个一件事专属任务,要求郯城县作为示范县区重点打造。郯城县以7个“一件事”为样本,以点带面带动国家、省、市级一件事逐步有序推进。
(二)任务措施差异。郯城县将需要完成的7个“一件事”,逐项制定了落实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7个“一件事”应用场景,从优化提升路径,拓展事项范围,优化办理环节,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等方面进行迭代更新。
(三)工作要求差异。郯城县对“一件事”办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以及目标任务、改革举措和职责分工。建立了办理进度追踪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和联动机制,落实好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协同监管等,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解决企业群众跑多次、找多人、填多表以及审批材料多、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
四、文件核心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任务措施、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五个部分。主要在依法依规、便利高效、契合实际的基本原则下,深入落实《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号)文件要求,认真谋划实施郯城县负责的农机、健身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肥料生产、休闲农庄、办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手续、施工许可等7个“一件事”任务,通过整合窗口、设置专区等方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一件事”涉及全过程的申报材料,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跨部门流转”的方式,变“群众跑”为“我们跑”,依托“爱山东”等数字化信息平台,变“人力跑”为“数字跑”,一次性办结“一件事”包含的所有许可、备案手续,真正实现企业群众“进一个窗口、上一张网、办成一揽子事”,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五、重要工作节点
7月上旬各事项牵头单位完成方案制定发布,7月底前推动措施落实到位。8月-11月对成熟完善的“一件事”改革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郯城”经验;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堵点难题及时协调解决,实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