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xzf-/2016-112904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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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2-26 | [ 公开日期 ] | 2016-02-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郯城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出台《郯城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规模养殖场越来越多,但由于养殖业发展规划及监管工作跟不上,监管难度大,特别是对小型畜禽养殖户监管的法理依据不足,日常执法监督力量以及农业、环保、国土等监管职责部门联动不足。在畜禽养殖监管上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及监管体制不顺、力量薄弱、手段缺乏的问题,养殖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养殖场环保意识淡薄,治污处理措施跟不上,在生产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处理程度低。这些问题的存在,给畜禽养殖业发展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实施畜禽养殖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养殖业的基本要求。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实际,县政府制定出台了《郯城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二、《郯城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
《郯城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把以前分别制定和实施的各类畜禽养殖管理制度整合到一起,有效构建起我县畜禽养殖管理体系框架,有利于畜禽养殖管理和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郯城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将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综合防治,推行生态化养殖,促进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具体划分范围,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郯城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及要求
《郯城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共八章58条,从规划布局、备案管理、生产管理、扶持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畜禽养殖进行了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处罚依据和标准。一是规模布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禁止养殖区的划分范围,并规定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已经建成的限期关闭或者搬迁。二是在备案管理方面,明确了畜禽养殖备案的规模和时限。三是在生产管理方面,明确畜禽养殖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畜禽养殖者应当按要求做好畜牧投入品的使用,做好检疫、消毒、强制免疫等工作,建立免疫档案,做好粪污处理利用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等。四是监督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的申请、审核流程及各相关单位职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