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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国资中心主任吕久鑫解读《郯城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gyzcyyzx/2019-000009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10 [ 公开日期 ] 2019-04-10 [ 有  效  性 ]

县政府网站:吕主任,您好!这次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吕久鑫:一是关于基本原则。《工作方案》提出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集中整合、优化配置”“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依法操作、公开透明”等几项基本原则。这些原则,符合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顺应了我县当前企业国有资产重组整合的需要,确定了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工作基调。

二是关于实施范围及监管方式。《工作方案》提出的统一监管实施范围是指县国资委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暂由各县直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县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按照《工作方案》实施统一监管。在具体监管方式上,进行分类施策。

三是关于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工作方案》提出的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主要环节有:第一,开展尽职调查。根据《工作方案》,此阶段分两步走:一是完成调查摸底。第二,制定实施计划。第三,推进改革重组。

县政府网站:吕主任,对这次方案还有什么其他说明吗?

吕久鑫:《工作方案》提出尽职调查与改革重组等工作压茬进行,本方案下发后,对于产权关系清晰符合划转条件的企业,由县国资中心提出申请,经县政府批准后尽快先行划转至县国资中心。一是及时跟进工作服务。根据县里工作安排,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资中心。工作启动后,县国资中心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需要,按职责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

二是共同促进企业发展。在实施统一监管过程中,县属企业的领导班子管理和党组织关系,将按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同步调整和理顺。根据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实施统一监管后,县国资委主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管部门主要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继续做好对县属企业的政策指导、行业监管等管理服务工作,共同促进县属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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