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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徐希武同志解读《郯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12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6-30 [ 公开日期 ] 2020-06-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政府网站:徐主任,您好!请问这个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徐希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64号),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县政府网站:徐主任,请问这个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徐希武:本方案要求,2020年7月30日前,乡镇政府(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经县政府审核把关后,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2021年12月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乡镇政府及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县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我县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县政府网站:徐主任,请问根据本方案2020年重点工作的进度安排是什么样的?

徐希武:2020年重点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一)编制阶段。7月10日前,县直责任单位要编制完成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乡镇政府要编制完成本辖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二)验收阶段。7月30日前,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单位集中办公,对编制完成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核查验收。(三)落实阶段。12月30日前,乡镇政府、县直责任单位要按照本级、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组织落实,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公开相关信息,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和内容,重点打造本辖区、本领域亮点工作。

县政府网站:徐主任,请问这项工作有哪些保障措施?

徐希武:主要有三项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三)加强监督评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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