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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廷峰同志解读《关于印发<郯城县“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28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6-02 [ 公开日期 ] 2020-06-0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政府网站:颜局长,您好!请问《郯城县“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颜廷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以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用地审批服务监管效能为目标,按照试点引路、减负降费、一次办好、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行“标准地”出让改革,促进工业项目快落地、早达产、高质量发展。

县政府网站:颜局长,请问实施方案中的试点范围是什么样的?

颜廷峰:郯城经济开发区及其附属园区范围内对新上工业类、仓储类、研发总部类用地,逐步推行“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在开发区先行试点,其他条件成熟的区域可参照执行。

县政府网站:颜局长,请问试点目标是什么样的?

颜廷峰:郯城经济开发区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地”出让试点,并按要求提交试点成果。通过试点,实现对工业项目用地的“五化管理”:(一)出让标准化。(二)评价区域化。(三)受理容缺化。(四)审批模拟化。(五)监管全程化。

县政府网站:颜局长,请问试点内容包含哪些?

颜廷峰:试点内容(一)组织开展区域性评价。(二)健全完善用地指标。(三)按照指标组织出让。(四)企业对标承诺。(五)实行容缺受理。(六)并联模拟审批。(七)拿地即开工建设。(八)实施竣工、达产验收。(九)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十)建立项目用地退出机制。

县政府网站:颜局长,请问试点步骤是什么样的?

颜廷峰:试点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6月)。出台郯城县“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区域性评价,制定出让指标标准,筛选确定拟用于“标准地”出让试点的地块名单,做好“标准地”出让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开发区按照郯城县“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全面启动已选定地块的各项试点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开发区 “标准地”出让试点工作要全部结束。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对“标准地”出让试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企业满意度、获得感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试点政策,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地”改革模式。

县政府网站:颜局长,请问实施方案有哪些保障措施?

颜廷峰:保障措施有以下四项:(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评估总结。(三)加强督查考核。(四)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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