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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吴清华同志解读《郯城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成交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fgjj/2021-00001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公开日期 ] 2021-04-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政府网站:吴主任,请问棚户区改造的目标是什么?

吴清华:列入全省2016年及以前年度计划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在建项目清单于2021年5月底前必须竣工交付;列入全省2017年计划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在建项目清单的郯城街道4个项目,实现2021年底前竣工交付项目占全县项目总数80%以上;列入全省2018-2019年计划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在建项目清单的郯城街道7个、马头镇1个、李庄镇2个项目,实现2021年底前竣工交付项目占全县项目总数60%以上;列入全省2019年及以前的所有棚改项目在2022年底前实现竣工交付率90%以上。

县政府网站:吴主任,请问对于棚户改造滞后的项目,我们有哪些措施?

吴清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要积极协调水电气暖等单位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做到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建设资金不足的要充分发挥棚改专项债券支持作用,综合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对未办理竣工交付手续的要及早完善项目各类手续及时达到交付条件。对回迁办理慢的,要及早做好群众动员宣传工作,制定回迁方案,启动安置住房分配、群众回迁工作,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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