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正文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王桂涛同志解读《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ycx/2021-000005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公开日期 ] 2021-06-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政府网站:王队长,您好!请问为什么要重视农村消防?我县农村消防情况如何?

王桂涛:今年上半年,全县发生火灾419起,农村火灾255起,占比六成,农村火灾成灾致灾因素多、易发生伤亡事故的问题依然突出。为推进我县农村消防建设,强化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县政府网站:王队长,请问消防组织将发挥什么作用?

王桂涛:各乡镇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判分析本辖区范围内火灾形势,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村应建立集治安联防、巡逻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队伍。各类消防队伍要坚持定期训练,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初期火灾的扑救等工作。

县政府网址:王队长,请问针对农村消防建设,我们将采取哪些宣传方式?

王桂涛:目前将采取五种宣传方式:

1、制定符合本村实际、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村民防火公约》。

2、利用当地文化站、活动室、宣传栏、设施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使村民普遍掌握防火公约、消防安全常识等内容。

3、社区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消防宣传及消防演练活动,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在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多发时节、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5、农村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要经常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