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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局局长吕久鑫同志解读《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1-000022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3 [ 公开日期 ] 2021-11-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政府网站:吕局长,您好!11月23日,我县医疗卫生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请问这个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样的?

吕久鑫: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7号)要求,制定出台了《医疗卫生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县政府网站:吕局长,请问这个实施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吕久鑫:根据省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县医疗卫生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明确划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县政府网站: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您能详细讲解一下吗?

吕久鑫:医疗卫生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别划分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

1、公共卫生。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医疗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医疗救助,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3、计划生育。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4、能力建设。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医疗卫生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县政府网站:通过吕局长的介绍,相信大家对郯城县医疗卫生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一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祝愿郯城县医疗卫生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吕久鑫:谢谢主持人,感谢大家对我县医疗卫生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党100周年献礼。谢谢大家!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7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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