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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司法局局长郭强同志解读《郯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04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公开日期 ] 2022-02-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政府网站:郭局长,您好!请问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郭强: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县政府网站:郭局长,请问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什么作用?

郭强:2018年出台的郯政发〔2018〕5号文对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推进,逐渐显现出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

县政府网站:郭局长,请问规范性文件失效后我们将如何清理?

郭强:县政府根据国家、省、市部署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或专项审查,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组织文件清理工作。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实施)部门负责具体清理工作。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7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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