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76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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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9-05 | [ 公开日期 ] | 2022-09-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县政府网站:李局长,请问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生产有什么积极作用?
李学伟:“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县部分规上企业反映安全生产领域,县、乡检查频次较高,疲于应付各类检查,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因此,近日出台了该《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着力打造透明稳定的政策环境,以牢守安全生产底线、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从源头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县政府网站:李局长,加强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看起来有些矛盾,如何才能发挥营商环境的正向激励作用呢?
李学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并不矛盾——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力度,营商环境更有温度。我们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更要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贴心、暖心服务,将指导工作做到位。既要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又要提升规上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县政府网站:李局长,请问此《办法》与以往的安全生产政策有什么不同之处?
李学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往强调最多的总是要“利剑高悬”,以“严”字当头,但执法方式也很重要,给企业留足相对宽裕时间进行问题整改,不把企业逼上停产倒闭的“绝路”,如《办法》中提到的,对已全部整改完毕,且当年度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在省市县各级其它执法检查中未出现新增行政处罚项、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的企业,在下一年度全县表彰奖励时给予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这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