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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波同志解读《郯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管理办法》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08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公开日期 ] 2023-01-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政府网站:李局长,您好!请问《郯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管理办法》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李波:经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2022年10月份郯城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新《办法》的制发工作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先后通过郯城县政府网站、政务内网向社会、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征求意见,组织各相关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进行评估论证,结合《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和加快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各方反馈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形成《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管理办法》(送审稿),最终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

县政府网站:李局长,请问根据《办法》,哪些情况不再享受扶持政策?

李波:包括以下六种情形不再享受扶持政策:本人死亡;户口迁出至非移民村、本县以外的移民村或城市;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招聘录用;现役军人、武警已转为三级士官及以上或已转业安置;犯罪服役;符合其他核减条件。具体条件可查看《办法》原文。

县政府网站:李局长,请问我们规定的扶持标准是多少?

李波:《规定》明确,将直补资金由按季度发放(150元/人)修改为按年度发放(600元/人)。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70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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