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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郯城县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48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9-14 [ 公开日期 ] 2020-09-1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如何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

答:在郯城街道建设1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大力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支持设立“家庭照护床位”。2022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培育发展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不少于4家。

问:完善养老设施体系将实施哪些配套工程?

答:1.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2022年底前,达标率达到100%。

2.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底前,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3.实施闲置资源利用提升工程,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

4.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可给予适当补贴。

问:“互联网+养老”会实现哪些创新发展?

答:依托省养老“两台一网”,对接户籍、医疗健康、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搭建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养老服务管理与宣传平台。对养老信息平台进行维护升级,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确保覆盖全县城乡社区。

问:养老服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全面落实资金、土地、税费、融资、水电气暖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清理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落实外资发展养老服务国民待遇。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74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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