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49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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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2-24 | [ 公开日期 ] | 2020-02-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问:为什么要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答:此次划定方案的出台将会优化调整畜牧业生产布局,从源头上治理和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问:此次方案划定了哪几个禁养区域?
答:主要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四个区域。
问:建设畜禽养殖场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禁止养殖区内,严禁新批准、新建设养殖场、养殖小区,已有养殖场、养殖小区要逐步进行搬迁、清理取缔;其他区域,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要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区要积极落实粪污处理利用措施;禁养区外养殖场户应提升改造现有的养殖圈舍及配套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