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51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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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5-20 | [ 公开日期 ] | 2020-05-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问:控制违法违规用地考核的内容涉及哪几个方面?
答:1、新增违法违规用地控制;
2、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图斑拆除整改;
3、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4、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
问:如何认定违法用地行为?
答:1、私自签订协议租赁、买卖土地,以租代征、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在建设用地上翻建厂房或进行其他建设的;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在农用地建设民房的;以临时建设名义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均按违法用地统计。
2、违法用地发生后,乡镇、社区、村居及时发现并按要求拆除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可从违法用地统计数量中核减;未能按要求按时恢复土地原貌的,一律认定为违法用地。
问:此项奖惩办法将在何时实施?
答:本办法自2020年5月起施行,有效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