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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郯城县“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51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6-02 [ 公开日期 ] 2020-06-0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实施方案中的试点范围有哪些?

答:郯城经济开发区及其附属园区范围内对新上工业类、仓储类、研发总部类用地,逐步推行“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在开发区先行试点,其他条件成熟的区域可参照执行。

问:改革试点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试点,实现对工业项目用地的“五化管理”:出让标准化、评价区域化、受理容缺化、审批模拟化、监管全程化。

问:请问改革试点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组织开展区域性评价、健全完善用地指标、按照指标组织出让、企业对标承诺、实行容缺受理、并联模拟审批、拿地即开工建设、实施竣工、达产验收、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建立项目用地退出机制。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5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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