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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52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9-02 [ 公开日期 ] 2020-09-0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本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涉及到哪些?

答:本次清理范围是2020年7月1日前出台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同时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问: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答: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清理工作,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提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部门自行组织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因机构改革原因起草部门职能调整的,由承继其职能的部门提出清理工作建议。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78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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