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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0年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52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8-06 [ 公开日期 ] 2020-08-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各乡镇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是依据什么制定的?

答: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前三年度县区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郯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下达的指标进行分解。土地整治任务依据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下达的计划确定。

问:耕地保护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各项指标,确保完成任务。要加强管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同时强化考核,奖惩并重,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将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4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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