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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郯城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53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 公开日期 ] 2020-09-2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和谐使者的选拔范围是什么?

答:郯城和谐使者重点从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中选拔。

问:和谐使者享受哪些待遇补贴?

答:管理期内郯城和谐使者每人每月享受县政府津贴5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问:和谐使者如何选拔管理?

答:郯城和谐使者每年选拔1届,每届选拔10人,管理期限为4年。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郯城和谐使者档案,每年底对郯城和谐使者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发放津贴的重要依据。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6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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