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5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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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9-21 | [ 公开日期 ] | 2020-09-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问:本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本办法适用于郯城县实行相对集中许可改革,审批与监管分离后,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
问:联席会议有哪些工作职责?
答:1.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问题,推动建立审管信息双向推送认领机制。
2.对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审批事项及其他重大审批事项有关工作进行会商。
问:踏勘评审分为哪几个部分?
答:踏勘评审分为独立踏勘评审、联合踏勘评审、委托踏勘评审三种形式。
1.独立踏勘评审:由行政审批部门独立组织实施。
2.联合踏勘评审:由行政审批部门组织,相关的监管部门参与实施。
3.委托踏勘评审:由行政审批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机构组织实施。行政审批部门应制定联合踏勘评审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