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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53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1-02 [ 公开日期 ] 2020-11-0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需要收费吗?

答: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自来水入户部分,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统一安装,不收任何费用,建设完成后再开户的用水户需按规定的标准交纳建设费用,由县水务公司统一安装。

问:农村自来水供水水价如何核定?

答:全县农村供水水价按照“有偿供水、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供水价格由县水利水产局、县水务公司提出调定价意见,发改局负责成本监审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执行,生产用水价格按市场调节机制计收。

问:农村供水管理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县政府建立农村公共供水运行管理专项补助制度,对县水务公司给予补贴。水质检测运行费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设施用电按照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的非居民生活电价执行。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6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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