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53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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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1-14 | [ 公开日期 ] | 2020-01-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问: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有哪些?
答:本次“市县同权”改革下放的有196项市级行政许可权,其中78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实现“市县同权”;40项直接下放到县级实施;50项由县级部门、单位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28项采取前移服务窗口方式下放。
问:推动此次“市县同权”改革的方式有哪些?
答:1.对已经实现“市县同权”以及直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部门、单位直接承接。
2.对由县级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的行政许可事项,由部门、单位负责出具具体审核意见、加盖县级审批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承担审批相关法律责任。
3.对采取前移服务窗口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服务大厅设置专门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转递市级部门审核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