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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郯城县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54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0-23 [ 公开日期 ] 2020-10-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此项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把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作为现阶段工作的重点,确保2020年 12月10日前,禁养区以外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率达到95%以上。

问:滩涂养殖证登记需要哪些步骤?

答:根据水产养殖摸底调查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水产养殖单位及养殖户进行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工作,集中组织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在规划区内依法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4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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