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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省政府第一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05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公开日期 ] 2021-02-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为什么要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省政府第一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临政发〔2021〕1号),县政府决定,对应调整37项行政权力事项。

问:如何保证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落实到位?

答: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承接落实方案,细化配套措施,除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外,由相关部门逐项编制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由县级部门实施的权力事项,要编制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切实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要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确保相关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9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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