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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ajj/2021-000019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公开日期 ] 2021-02-2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灾害来临之前,处置机制是否可以预警?

答:我县坚持依靠科学技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影响程度、影响时间适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加强预警信息研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信息发布,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短信等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等预警信息。

问:应急保障机制将如何完善?由哪些单位负责?

答:由县应急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应急处置设备购置资金及应急处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指导,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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