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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郯城县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nyj/2021-000012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公开日期 ] 2021-03-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请问我县粮食产量水平如何,是否存在“非粮化”?

答: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十三五”期间粮食生产保持稳定,但始终处于紧平衡状态,粮食增产压力越来越大,为了达到全县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只增不减”,耕地“非粮化”增量得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存量得到分类稳妥处置这一目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如何防治耕地“非粮化”?

答:一是落实粮食生产面积任务。将粮食面积分解到乡镇、落实到村、落实到地块。二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个别地方发生不能种植目标作物等问题进行补划。三是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摸排,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出现“非粮化”现象的,要求5年内有序退出。四是抓好荒闲地利用。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五是完善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及期限。

问:稳定粮食生产还有哪些举措?

答: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坚持整县推进、集中连片,加强土地整治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建成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到2023年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4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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