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1-000025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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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3-23 | [ 公开日期 ] | 2021-03-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问:请问河流全流域污染防治的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实现沂河、沭河、白马河、黄泥沟、浪清河沿河各乡镇、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沿河排污口及河道整治排查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按要求全部关闭、搬迁到位,农业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水质逐步提升,沂河港上大桥断面、沭河李庄断面水质稳定Ⅲ类标准,白马河捷庄断面、黄泥沟310断面、浪清河新庄断面水质稳定Ⅳ类标准。
问:针对污染行为,将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答:全面实现沂河、沭河、白马河、黄泥沟、浪清河沿河各乡镇、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沿河排污口及河道整治排查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按要求全部关闭、搬迁到位,农业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水质逐步提升,沂河港上大桥断面、沭河李庄断面水质稳定Ⅲ类标准,白马河捷庄断面、黄泥沟310断面、浪清河新庄断面水质稳定Ⅳ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