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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kjj/2021-000008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4 [ 公开日期 ] 2021-05-1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请问如何利用大数据提高我县科技创新能力?

答:以信息化为引擎,加速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领域的深度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终端等技术,建立科技创新可视化平台,展现企业生产、研发、人才、平台、销售分布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实时掌握企业科技创新动态,研判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针对企业面临的困难及存在问题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问: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答:对通过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5万元;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研究中心)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5万元;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企业)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新建院士工作站并开展工作一年以上的,每年奖励20万元(连续三年)。

问:请问该方案的目标任务是怎样的?

答:到2025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75亿元,占比达到45%;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9亿,占比达到2.5%;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各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众创空间各2家;建立省院士工作站3家、省级重点(企业)实验室 1 家、省级农业高新区1家;建成各类产业研究院4家;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20人;争取各类重大科技创新项目15项,争取资金5000万元。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4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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