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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承接实施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56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公开日期 ] 2021-08-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请问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设计的范围有哪些?

答:市级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24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县级实施。同时,对前期已下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执业药师注册等13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并梳理了10项行政许可关联事项,调整由县级实施,确保关联事项能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

问:请问行政权力改革将给群众带来哪些便利?

答:对下放的“一链办理”关联事项,加强业务整合,确保企业和群众按办“一件事”的标准实现“一次办好”。合理确定需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行使的“市县同权”事项。对不能划转的,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做好事项、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及时做好更新公示,对直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问:请问行政权力事项将在什么时间调整完毕?

答: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承接市级部门转交的开展审批服务所需材料,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再造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效解决衔接、承接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8月29日前将调整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2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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