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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ycx/2021-000006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公开日期 ] 2021-06-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请问消防建设乡镇、村民委员会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答:各乡镇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判分析本辖区范围内火灾形势,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村应建立集治安联防、巡逻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队伍。各类消防队伍要坚持定期训练,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初期火灾的扑救等工作。

问:请问针对农村消防建设,如何让村民提高认识,参与进来?

答:在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多发时节、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适时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适时向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农村中小学校要切实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在农村防火工作中的宣传作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村庄的消防安全社会效应。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7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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