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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郯城经济开发区部分县级管理权限的通知》简明问答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jjkfq/2022-000003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公开日期 ] 2022-03-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问:请问为什么要调整开发区管理权限?

答:原赋予经济开发区的审批权限范围交广,郯城经济开发区以发展工业经济为主责,为进一步促进郯城经济开发区、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投资项目落地,所以对郯城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权限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保留了针对工业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审批权限,其他的审批权限调整收回。

问:请问调整管理权限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明确了郯城经济开发区的审批范围是开发区本区范围内的工商贸项目、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招商引资的制造业项目。其他项目均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是明确了开发区保留实施的审批事项和调整收回的审批事项。三是明确了保留事项相应的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一并由开发区承担。

问:管理权限是动态调整的吗?

答:是的,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和郯城经济开发区自身承受能力及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9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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