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4-000015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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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11-22 | [ 公开日期 ] | 2024-11-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胡尊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乡环卫+公益岗位”一体化改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县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卫管理水平有积极的意义,为我局相关工作提出很具指导性的参考意见。
县综合执法局作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牵头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十分重视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尤其关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县114个单位,有67个单位已开始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在试点镇(高峰头镇、庙山镇)80%的行政村、其他乡镇2个试点村(居)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高峰头镇48个行政村,已在13村进行了垃圾分类亭的投放和墙体宣传,庙山镇44个行政村,已在20个村完成了垃圾分类亭的投放和墙体宣传,花园镇已在全镇完成了垃圾分类亭的投放和墙体宣传,其他乡镇均在乡镇驻地和2个试点村居安装垃圾分类收集亭。全县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1000余个,设置分类指示牌500余个,总投资327.55万元,志愿者参与人数1436人,群众知晓率能达到20%,覆盖率能达到30%。
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作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牵头单位,积极探索乡镇保洁模式“城乡环卫+公益岗”改革工作,通过对全县城乡公益岗和乡镇保洁员进行大摸底,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探索激发公益岗位人居环境保洁“新活力”,为广大村民提供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