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4-000010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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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11-26 | [ 公开日期 ] | 2024-11-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周建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会药店、诊所、药学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在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专班的统筹指导下,各涉药科室通力合作,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现将现将段性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药械使用单位共512家。药品经营企业共301家,其中单体零售药店178家,连锁门店12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预防接种门诊23家,新冠疫苗接种门诊23家、产科接种室5家、狂犬病处置门诊18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4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52家,其中网销企业45家,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6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化妆品经营企业309家。
二、工作进展
(一)强化药品药械和执业药师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检查药品使用单位154家次,其中特殊药品使用单位14家,疾控机构1家,疫苗接种单位16家,发现隐患3个,责令整改3家;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29家次,其中药品网络销售47家,发现隐患2个,责令整改11家。所查药店执业药师均在岗在位,未发现执业药师证件挂靠情况。持续开展疫苗、特殊药品质量回头看行动,做好“最后一公里”的药品监管工作。
(二)保障农村用药安全。一是开展农村地区药品专项监督检查。结合食品药品“一排底线”、药品零售单位飞行检查、药品网络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疫苗及特殊药品“回头看”等活动,以乡镇卫生院、村诊所、药店为检查重点,对零售药品、疫苗、特殊用品等环节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68人次,检查经营、使用主体284家,发现安全隐患4条,立案8家。二是开展药品抽检送检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抽检问题导向,实施集采品种、中药饮品、医疗机构制剂等专项抽检,对不合格药品形成监管闭环。今年以来,完成对5家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抽检送检工作,抽取基药10批次,中药饮片3批次,中药配方颗粒3批次。三是开展乡镇药房规范化创建工作。指导乡镇药房严格落实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进行分库储存、分类摆放,改善储存条件,开展风险会商,增强隐患发现、整改能力,全面解决乡镇药房制度管理不健全、药品出库随意性大等问题。目前,完成创建规范化药房496家,规范化率100%。
三、亮点做法
(一)打造零售药店“样板乡镇”,规范药学服务。今年,我局以零售药店为切入口,着力打造零售药店规范化“样板乡镇”,以标杆引领推动药品提质增效,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监管档案方面:规范市场监管所监管档案,统一档案封面、内容样式,做到一户一档,一档一盒,分类保管,切实对各类档案材料进行及时、全面、妥善地收集保管,做到检有记录、查有档案;药店经营方面:药店经营质量管理档案规范。药品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票据整理统一,表格填写完整;经营行为规范。采购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安全,储存、经营行为规范有序;药学服务规范。设置药学服务区,温馨提示用药禁忌,提供优质药学服务;营业场所环境规范。药店内外卫生、整洁、美观;监督公示规范。店内设置“监督公示栏”,公示药品经营许可信息,执业药师、质量负责人信息,监管机构、监管人员信息等内容。
(二)推行“4+2”工作措施。四项措施既:开展一次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轮训宣贯,让企业形成质量责任意识;开展一次警示约谈,促使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意识,持续合法依规经营;建立相对统一完善且符合法律规章和经营实际需求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辖区内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实现一企一档,一档一盒。持续保持“两个合法性”:即供货者的资质证照要合法;购进的产品质量要合法。以“4+2”工作为抓手,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检查4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4次,警示约谈会2次,UDI 实施应用推进研讨会2次。
下一步,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各项检查整改活动,为我县药品安全打造坚固可靠的护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