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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郯城街道古槐社区北关一村西区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771 [ 文       号 ] 郯政字〔2020〕73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公开日期 ] 2020-11-30 [ 有  效  性 ]

郯政字〔2020〕73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郯城街道古槐社区北关一村西区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郯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呈报<郯城街道古槐社区北关一西区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郯街办报〔202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古槐社区北关一西区旧村改造工作,原则同意《郯城街道北关一村西区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二、北关一西区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由你单位组织实施。

三、旧村改造范围内的,按照《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城市规划区居民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的批复》(郯政字〔2016〕53号),县财政按被拆地块土地成交价格的85%拨付安置资金给你单位,用于居民拆迁安置。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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