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1-00003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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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11-16 | [ 公开日期 ] | 2022-11-16 | [ 有 效 性 ] |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开展了全县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郯城县正泰药店、临沂洪福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郯城沙墩店作为独立核算的单体药店,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核算制度;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银行存款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留存销售日报。
检查未发现问题。
特此公告。
郯城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