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jd/2023-000016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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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11-24 | [ 有 效 性 ]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
(鲁临郯城)应急检记〔2023〕115号
被检查单位郯城县弘通加油站
地址郯城县人民路与东外环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泮松 职务负责人联系电话13792665355
检查场所 加油区、罐区、配电室
检查时间2023 年11月6日14时15分 至11月6日14时55分
我们是郯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 李成诺 、 高瑜 ,证件号码为 15120596005 、 15120596012 ,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郯城街道应急办一行4人,联合2名安全专家对该加油站开展全要素评价安全检查,负责人刘泮松全程陪同,检查当日存在问题如下:1、油罐区卸油口、人孔井上下盖未进行静电跨接;2、油罐区未使用铜质锁具;3、卸油操作规程看板无油汽回收设备操作内容;4、油罐区车档采用铁质工具;5、核实油罐液位仪高报和高高报设置是否满足,高报小于90%,高高报小于95%的要求;6、加油区音响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未及时拆除;7、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8、未建立一企一册;9、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未提出问题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鲁临郯城)应急责改〔2023〕115号,要求该企业于2023年11月28日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