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jd/2024-000015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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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3-20 | [ 公开日期 ] | 2024-04-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
(鲁临郯城)应急检记〔2024〕37号
被检查单位郯城顺德加油站
地址郯城县郯城街道窑上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红 职务负责人联系电话18396706782
检查场所加油区、罐区、配电室
检查时间2024年3月20日10时10分 至 3月20日10时40分
我们是郯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 李成诺 、 高瑜 ,证件号码为 15120596005 、 15120596012 ,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郯城街道应急办一行4人对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负责人张红全程陪同,检查当日存在问题如下:1、油气回收装置急停按钮盖损坏;2、罐区井口盖无胶垫;3、配电室内灭火器点检卡不符合实际;4、配电室内配电柜无防静电胶垫;5、配电室内小配电箱未跨接、无警示标志;6、配电室内绝缘手套、绝缘靴未及时检测;7、罐区人体静电释放仪语音提醒失灵;8、演练计划与应急演练预案不符。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鲁临郯城)应急责改〔2024〕37号,要求该企业于2024年4月4日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