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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临郯城)应急检记〔2024〕85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jd/2024-000015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4-10-09 [ 公开日期 ] 2024-10-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

(鲁临郯城)应急检记〔2024〕85号

被检查单位 临沂龙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郯城县郯城街道城南村村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杜孝龙职务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3645496573

检查场所 车间、办公室、配电室

检查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10分 至 10月9日9时40分

我们是郯城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马耀龙、高行飞,证件号码为 15120596004、15120596013,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郯城街道应急办一行4人对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负责人杜孝龙全程陪同,检查当日存在问题如下:1、登高操作平台无“当心坠落”警示标志;2、配电室无二氧化碳灭火器;3、灭火器未及时巡检;4、车间南侧空开无防护罩;5、打磨机无防护罩;6、车间南侧灭火器被杂物遮挡;7、车间北侧压力罐上压力表超期未检测;8、车间北墙配电箱内断路器隔弧板缺失。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鲁临郯城)应急责改〔2024〕85号,要求该企业于2024年10月19日前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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